台東活水湖開放游泳救生員管理員駐守至九月底
- 5公尺以上,湧水時可逾4公尺,民眾須量力而行,12歲以下孩童需成人全程陪同,並嚴格遵守濕地保護規定,避免使用清潔用品以免破壞生態。
- 濕地保護與生態維護 活水湖為國家級濕地,擁有豐富生態資源,是黑面琵鷺、白鷺鷥等珍貴鳥類的重要覓食地,亦棲息多種水生植物與魚類。
- 濕地保護不僅是《濕地保育法》法定義務,更攸關城市水資源淨化功能,活水湖作為自然過濾系統,能有效降低汙染物濃度,維持水質清澈。
- 5公尺內,避開深水區,並設置浮標、警示牌與安全圍欄。
台東縣政府為提供民眾多元消暑選擇,自即日起至9月30日,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,在台東市中華大橋下活水湖劃定戲水區域開放游泳,現場設有專業救生員及管理員駐守。農業處長許家豪強調,去年試辦期間吸引逾5,200人次參與,活動安全順利且民眾滿意度達95%,今年續推以確保水域體驗安全舒適。活水湖屬國家級濕地,水深達2.5公尺以上,湧水時可逾4公尺,民眾須量力而行,12歲以下孩童需成人全程陪同,並嚴格遵守濕地保護規定,避免使用清潔用品以免破壞生態。縣府結合地方救生協會優化管理,增設警示標示與安全路線,預期帶動周邊觀光經濟,創造就業機會,提升城市親水形象。
活水湖開放游泳詳情
台東市中華大橋下的活水湖作為國家級濕地,其自然生態價值高,水質清澈且湧泉豐富,是當地重要的休閒地標。縣政府此次開放游泳,係基於去年試辦成功經驗,活動期間(7月1日至8月15日)累計吸引5,200人次參與,平均每日300人,民眾反映熱烈,認為既創新又安全,有效提升公共水域利用效率。今年擴大開放範圍,限定於劃定戲水區域,經專業評估水深控制在2.5公尺內,避開深水區,並設置浮標、警示牌與安全圍欄。管理細節上,縣府與台東縣救生協會合作,安排10名救生員輪班(每班2人),接受CPR及自動體外除顫器專業訓練,確保即時應對緊急狀況。開放前,農業處進行水質檢測與安全評估,確認符合游泳標準,並透過社群媒體、社區公告及地方媒體廣泛宣導,提升民眾參與意願。活水湖周邊設有休憩步道與遮陽設施,民眾可先在岸邊暖身,再下水活動,避免直接跳水風險。此舉不僅滿足市民親水需求,更促進觀光發展,預計帶動周邊餐飲、零售業成長,創造約20個臨時就業機會,並強化台東作為「親水城市」的國際形象。未來縣府將視成效評估是否延長或擴大至其他濕地景點,進一步整合生態旅遊資源。
安全措施與民眾注意事項
活水湖水深變化大,日常水深約2.5公尺,湧水高峰時可達4公尺以上,水溫較低易引發失溫或抽筋,縣府明確規定12歲以下孩童必須由成年人全程陪同,且不可單獨下水。農業處長許家豪強調,民眾下水前應評估自身健康狀況,若有心臟病、高血壓等慢性疾病,應避免參與。活動期間禁止潛水、跳水等危險行為,管理員將現場巡查,強制要求攜帶浮具或穿著救生衣,尤其初學者及兒童。去年試辦曾發生兩起輕微溺水事件,因救生員及時介入,未造成嚴重後果,此經驗促使今年加強安全培訓,救生員每月接受急救模擬演練,提升應變效率。此外,縣府設立天氣監測機制,遇雷雨或強風立即中止活動,並在入口處張貼安全須知,包括「游泳前暖身10分鐘」及「避免空腹下水」等具體指引。民眾需注意,活水湖非一般游泳池,水質清澈但流速不均,下水時應沿安全路線緩慢進入,切勿急於深水區。縣政府提供簡易沖水設施,但嚴禁使用肥皂、洗髮精等清潔用品,以免化學物質污染濕地。為深化安全意識,管理員每日進行兩次現場宣導,透過簡短廣播提醒「安全第一」,並設置投訴專線,收集民眾建議優化服務。此系列措施不僅降低意外發生率,更建立民眾對公共水域活動的信任,彰顯縣府「安全與體驗並重」的管理理念。
濕地保護與生態維護
活水湖為國家級濕地,擁有豐富生態資源,是黑面琵鷺、白鷺鷥等珍貴鳥類的重要覓食地,亦棲息多種水生植物與魚類。縣府嚴格提醒,未經許可禁止捕捉湖內動、植物,去年曾發生民眾採集水草事件,導致生態受損,今年加強巡邏頻率,結合環保團體進行每日生態監測。濕地保護不僅是《濕地保育法》法定義務,更攸關城市水資源淨化功能,活水湖作為自然過濾系統,能有效降低汙染物濃度,維持水質清澈。民眾防曬需求須使用友善海洋產品(如無氧苯酮配方),避免化學物質傷害珊瑚與水生生物,縣府在入口處設置專區展示合規防曬品,並與環保組織合作推廣。現場僅提供簡易沖水設施,禁止任何清潔用品盥洗,以維護濕地自然環境。縣政府與台東大學合作,定期進行水質檢測(包括pH值、溶解氧、重金屬含量),數據公開於縣府網站,提升透明度。生態解說方面,設置多語種解說牌,介紹濕地功能與保護案例,例如活水湖如何調節周邊水文,減少城市淹水風險。活動期間,縣府舉辦「濕地小導覽」活動,邀請民眾參與生態調查,強化環境責任感。此舉不僅守護國家級濕地的生物多樣性,更教育公眾理解濕地對氣候調節的重要性,例如活水湖每年吸收約50噸二氧化碳,貢獻城市碳循環。透過安全與生態雙軌管理,台東縣展現永續發展實踐,為其他縣市提供可複製的濕地利用模式,確保親水活動與環境保護共榮共存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