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縣衛生局公佈115年2月首週游泳池水質複驗結果 3家業者4池水全面檢測
- 彰化縣衛生局為保障縣民游泳衛生安全,已於115年2月2日至3日完成轄內3家游泳(浴)池業者之水質複驗工作,共檢測浴池水3池及泳池水1池。
- 檢驗項目涵蓋酸鹼值、一般細菌殖數、大腸桿菌及泳池之有效氯濃度等關鍵衛生指標。
- 此外,衛生局呼籲民眾善用檢舉管道,可撥打04-7115141轉5127聯繫疾病管制科陳鈺仁先生,或透過1999縣民專線、衛生局官方網站線上檢舉系統反映問題。
- 複驗執行背景與檢測範圍說明 彰化縣衛生局持續針對轄內公共游泳(浴)池場所進行例行性與專案性衛生抽查,本次115年2月第一週的複驗工作,係針對先前檢測不合格或需追蹤管制的業者實施複查。
彰化縣衛生局為保障縣民游泳衛生安全,已於115年2月2日至3日完成轄內3家游泳(浴)池業者之水質複驗工作,共檢測浴池水3池及泳池水1池。檢驗項目涵蓋酸鹼值、一般細菌殖數、大腸桿菌及泳池之有效氯濃度等關鍵衛生指標。檢測結果除於縣政府及衛生局官方網站公告供民眾查詢外,亦要求業者於營業場所醒目處張貼,作為消費者選擇之重要參考依據。此次複驗旨在強化公共水域場所衛生管理,確保民眾健康權益不受侵害。
複驗執行背景與檢測範圍說明
彰化縣衛生局持續針對轄內公共游泳(浴)池場所進行例行性與專案性衛生抽查,本次115年2月第一週的複驗工作,係針對先前檢測不合格或需追蹤管制的業者實施複查。依據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》及相關法令規定,游泳(浴)池業者必須確保水質符合法定衛生標準,以維護消費者健康。
此次複驗對象為3家業者,共採檢4池水體,其中浴池水3池、泳池水1池。採樣時間安排在業者正常營運時段,以確保檢測結果能真實反映實際水質狀況。衛生局表示,冬季雖為游泳(浴)池使用淡季,但水質管理不可鬆懈,尤其溫水泳池及SPA浴池因水溫較高,更易滋生細菌,需加強監測頻率。
檢測結果公佈方式採取多重管道,除於彰化縣政府及衛生局官方網站之電子公告欄即時更新外,更要求業者必須在入口處、售票櫃台或更衣室等醒目位置張貼紙本公告,確保消費者在進入場所前能充分獲知水質狀態。此舉不僅提升資訊透明度,更建立業者自律與民眾監督之雙向機制。
水質檢驗項目與衛生標準深度解析
本次複驗之實驗室檢測項目均為影響水質安全之核心指標。酸鹼值(pH值)標準範圍為6.5至8.5,過酸或過鹼均會刺激人體皮膚、眼睛及黏膜組織,同時影響消毒劑之效度。一般細菌殖數合格標準為每毫升水樣少於500個菌落形成單位(CFU/mL),數值超標代表水體已受污染,可能引發皮膚感染或腸胃道疾病。
大腸桿菌為糞便污染指標菌,標準為每100毫升水樣不得檢出。大腸桿菌之存在表示水質已遭排泄物污染,可能攜帶痢疾、傷寒等病原體,風險極高。至於泳池水加驗之有效氯濃度,標準範圍為0.3至1.0ppm(百萬分之一濃度),氯含量不足無法有效殺菌,過高則會造成人體不適。
衛生局強調,水質檢測並非單次性作業,而是持續性管理過程。業者應每日至少進行3次水質自主檢測,並建立完整紀錄備查。此外,過濾設備、換水頻率、人流管制等營運管理措施,均與水質優劣密切相關。例如,泳池水應每小時循環過濾一次以上,每日補充新水量不得少於總水量5%;浴池則應每位顧客使用後即進行換水或加強過濾消毒。
業者管理責任與自主管理要求
依據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12條》規定,游泳(浴)池業者負有水質管理之主體責任。除接受主管機關定期與不定期稽查外,更應建立自主管理系統。衛生局要求業者必須設置專責衛生管理人員,並定期參加衛生講習取得合格證書。管理人員需熟悉水質檢測方法、消毒藥劑使用、緊急應變流程等專業知識。
在設備維護方面,過濾砂缸、活性碳罐、紫外線殺菌器等設備必須定期反洗、更換或檢測效能。化學藥劑投加系統應保持精準穩定,避免人工投加造成濃度波動。衛生局建議業者導入自動化水質監控系統,可即時監測pH值、餘氯、濁度等參數,異常時自動告警並調整藥劑投加量。
對於水質初次檢測不合格之業者,衛生局將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,要求於7至14日內完成改善並申請複驗。若複驗仍不合格,將依同條例第15條處以新臺幣6千元至3萬元罰鍰,並得連續處罰直至改善完成。情節重大者,可令其停業處分。此次複驗之3家業者均為改善後追蹤檢測,衛生局未透露初驗不合格項目,但強調複驗合格不代表可鬆懈日常管理。
民眾選擇與自我保護須知
衛生局呼籲縣民在選擇游泳(浴)池時,應養成先查後玩的習慣。進入場所前,務必查看入口處是否張貼最近一期水質檢測結果公告,確認日期、檢測單位及各項目數值。若發現公告逾期或數值異常,應向業者詢問或向衛生局檢舉。此外,可觀察水質清澈度,水面應無浮油、無泡沫、無異味,池底磁磚紋路應清晰可見。
個人衛生習慣同為重要防線。民眾進入泳池前應確實淋浴洗淨,並通過腳底消毒池。患有皮膚病、眼疾、腹瀉等症狀者應避免入池,以免傳染他人。游泳時建議配戴泳帽、泳鏡,避免池水直接接觸眼睛。兒童應使用防水尿布,防止排泄物污染水質。離池後應立即沖洗全身,並適度保濕以減少氯對皮膚刺激。
衛生局提醒,若於游泳(浴)後出現皮膚紅疹、眼睛刺痛、腹瀉等不適症狀,應儘速就醫並保留就診紀錄,同時向衛生局通報。衛生局將啟動調查機制,針對該場所進行突擊檢測,以釐清責任歸屬。民眾亦可主動向衛生局申請水質檢測資訊公開,依《政府資訊公開法》保障自身知情權。
後續追蹤與長期監管機制
為建立長效管理機制,彰化縣衛生局已規劃115年度游泳(浴)池稽查計畫,將針對轄內50餘家業者進行至少2次定期稽查及不定期專案抽查。夏季高峰期(6月至9月)將提高檢測頻率至每月一次,並聯合環保局檢測室內空氣品質及噪音等項目,進行整體衛生環境評估。
衛生局亦將舉辦業者衛生講習會,邀請專家學者講授最新水質管理技術、節能減碳設備應用、顧客服務與危機處理等課程,提升產業整體素質。同時推動星級衛生認證制度,鼓勵業者自主提升管理品質,通過嚴格評核者可獲頒標章,成為民眾優先選擇對象。
此外,衛生局呼籲民眾善用檢舉管道,可撥打04-7115141轉5127聯繫疾病管制科陳鈺仁先生,或透過1999縣民專線、衛生局官方網站線上檢舉系統反映問題。檢舉人之個資將依法保密,衛生局接獲檢舉後將於3個工作日內派員稽查,並將處理結果回覆檢舉人。透過官方與民間協力,共同守護公共水域衛生安全。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