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天游泳失蹤29年法院宣告死亡

阿天是一位男子,他在 1996 年夏天與同學相約游泳後便消失無蹤。當時阿天離開家門前往泳場,但自此之後就再未返家,家人雖多次報案尋找也一無所獲。經過 29 年的苦等,阿天的妹妹終於鼓起勇氣,向法院提出死亡宣告申請。桃園地方法院近期做出裁定,正式宣佈阿天已經死亡。
法官在審理過程中,根據《民法》第 8 條規定,失蹤人失蹤滿 7 年後,利害關係人可以聲請死亡宣告。阿天自 1996 年失蹤,至 2003 年 6 月 15 日已經超過法定 7 年的期限,因此法院依法裁定死亡宣告。法官指出,根據相關官方資料,包括勞保投保資料、健保就醫紀錄、入出境紀錄及行動電話申辦等檔案,均顯示阿天在此期間沒有任何活動紀錄,也無其他跡象表明他仍活著。此外,法院還於報紙上登出公示催告,但時限結束後依然未有任何消息。
根據上述事實和證據,法官裁定阿天的死亡時間為 2003 年 6 月 15 日下午 12 時。這項裁定對阿天的家庭來說是一個沈重的打擊,但也是他們多年尋找的結果。全案仍保留抗告權利。
此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,提醒各界在遇到類似情況時,及早向法院申請死亡宣告的重要性。同時也呼籲公眾若見到疑似阿天的樣貌,儘管聯繫相關單位。










